晋江市陈埭镇某餐饮店销售标示牛肉串的鸭肉串案
4 天前
2025年9月4日,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,发现晋江市陈埭镇某餐饮店标示售卖的“牛肉串”(13元/把),其实际是配料为去皮鸭胸的“风味小串”预包装食品,配料表内无牛肉成分。经查,当事人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,违反了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,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予以罚款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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