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案说法 | 向未成年人售酒“零容忍”!上城一酒吧被处罚
2 天前
近日,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,反映某酒吧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的行为。经查明,该酒吧接待了一名消费者,其实际年龄仅为15周岁,属于未成年人。该消费者点购了包括“爱洛星+哥瑞恩5支套”“爱洛星利口酒”在内的多种酒水套餐,消费金额高达8666元。尽管店内贴有“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”的标识,但该酒吧店员在经营过程中并未有效履行核对身份证件的义务。案发后,该酒吧已将全部消费金额8666元退还消费者家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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